转回到苹果,苹果的ipod能兴起,在技术上没什么,但那对白色耳机很显眼。而最先玩儿苹果的, 大多是些时尚青年,年轻,金色长发,破牛仔裤,配上一白色耳机,what else do you want?到今天的iPad, 499可以买一个不错的笔记本了,但老子一定要整一个有诸多限制的iPad,我整得起----优越感。别人都用笔记本,我最先用上了touch screen的iPad----特异性。最后,TNND,老子有iPod,iPhone,iBook,iPad,就是苹果族一员----归属性,时髦,有品位,闭上眼就是金发飘飘,阳光少年,或披头散发,反大众潮流的Rock star。Jobs说Gates没品位,其实不然,走的是不同的路子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