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认识 Scott Loftesnes s时他是VISA国际组织(VISA卡)的执行副总裁。我们在80年代通过同在 CompuServe 做系统管理员的经历了解了对方。我为他和VISA在组件(Groupware)领域做过几年顾问工作。这段经历让我们对对方都建立了信任和尊重。当我的业务从组件顾问拓展到密码安全领域时,我找到他。当时我看到了一个商机—我有机会从RSA数据安全公司(译者:该公司拥有现代数据安全奠基技术之一RSA)拿到一份商业化实施RSAREF(RSA技术实施参考文档)的合同。但要抓住这个机会我需要启动所需的种子资金。
Scott 的投资是 Gifford 的两倍,但也少于10万美金。但Scott给予我的远远不止这10万美金,他在业界的声誉也成为我的公司的财富。他在VISA美国的一位朋友这样评价Scott:VISA的所有创新都来自Scott。Scott成为我的董事会成员;支持公司从组件和数据安全顾问业务转型成SSL项目开发的重大决定;对公司出售前的价值评估给予巨大帮助;并在 Consensus Development 公司的最终出售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。
Scott 对 Consensus Development 的投资最终也获得了丰厚的回报。他对公司日常运作的参与远远少于我的第一位天使。但每当我们需要的时候,他总能不遗余力地给我们建议和支持。这就是我的种子天使。
Jim Bidzos — 放手型天使投资人
Jim Bidzos 是 RSA Data Security 的CEO,这个公司几乎在所有的密码数据安全领域都拥有一些专利。多年以来,我给他的几个项目提供过各种咨询服务,例如RSAREF标准,开发 Certificate Services 部门的客户端工具,还有帮助创立Verisign公司。
有一次,我跟Jim说:如果只有RSA的人才能销售RSAREF标准的工具,那这个标准就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标准。因为RSA的销售人员更愿意去卖他们的高端工具BSAFE。我开玩笑的提议让 Consensus Development 也来参加。出乎我的意料,他居然同意了。
几年以后,正因为 Consensus Development 是除RSA以外唯一掌握了有这种工具的公司,我获得了为Netscape 开发SSL3.0的合同。我拿着这个合同去和Jim谈,我说我需要一些投资来保证这个项目的成功。于是他投了几十万,换取了大约跟 Gifford 和 Scott 差不多的股份。但是因为他是RSA的CEO,他没有真 正加入我们的董事会。
在这次投资以后,Jim几乎没有再参与任何 Consensus Development 的工作。他在密码数据安全行业里做了很多天使投资,甚至投了我们的竞争对手。最后,他从我们公司得到了大约十倍的回报。Jim Bidzos的投资是对 Consensus
Development 公司的一个承认,他的认可也使得我们的公司价值更高。